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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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的报酬规定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5月03日|分类:合同纠纷 |547人看过

合同法        第三百六十六条    寄存人应当按照约定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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