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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杰律师
执业资质:1330720**********
执业机构: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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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4月18日|分类:合同纠纷 |648人看过
第一,按照合同的约定使用技术,支付使用费;第二,未经让与人同意,不得擅自许可第三人使用该项技术秘密;第三,使用技术秘密不得超越合同约定的范围;第四,承担保密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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