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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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非职务技术成果财产权归属的规定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3日|分类:房产纠纷 |610人看过

合同法        第三百二十七条    非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完成技术成果的个人可以就该项非职务技术成果订立技术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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