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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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合同价款、报酬和使用费支付方式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3月23日|分类:合同纠纷 |881人看过

合同法        第三百二十五条    技术合同价款、报酬或者使用费的支付方式由当事人约定,可以采取一次总算、一次总付或者一次总算、分期支付,也可以采取提成支付或者提成支付附加预付入门费的方式。
       约定提成支付的,可以按照产品价格、实施专利和使用技术秘密后新增的产值、利润或者产品销售额的一定比例提成,也可以按照约定的其他方式计算。提成支付的比例可以采取固定比例、逐年递增比例或者逐年递减比例。
       约定提成支付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查阅有关会计帐目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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