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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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承揽与转承揽的区分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3月09日|分类:合同纠纷 |1321人看过

    共同承揽与转承揽不同,转承揽是承揽人将自己承揽的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虽然共同承揽与转承揽都是由多个人完成的工作,但共同承揽人都是承揽合同的当事人,就是说参与工作的都是承揽人,都是合同当事人,而转承揽中的第三人虽然参与完成工作,但不是承揽合同的当事人,只是转承揽合同中的当事人。共同承揽人对定作人承担连带责任,即每一个共同承揽人都对全部工作向定作人负责,定作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参与工作的人承担合同责任。转承揽中,参与完成工作的第三人向承揽人负责,承揽人向定作人承担全部工作责任。当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时,即使是第三人工作造成的,承揽人也要向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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