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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杰律师
执业资质:1330720**********
执业机构: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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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3月08日|分类:债权债务 |621人看过
合同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承揽工作需要定作人协助的,定作人有协助的义务。 定作人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揽工作不能完成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在合理期限内履行义务,并可以顺延履行期限;定作人逾期不履行的,承揽人可以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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