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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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的时效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2月02日|分类:债权债务 |435人看过

合同法        第七十五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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