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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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履行抗辩权规定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1月31日|分类:债权债务 |409人看过

合同法        第六十七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未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先履行一方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相应的履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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