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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合同的规定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1月26日|分类:合同纠纷 |605人看过

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
    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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