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 执业资质:1330720**********

  • 执业机构: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合同的成立时间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1月23日|分类:合同纠纷 |462人看过

    承诺为意思表示,所以意思表示效力发生之时也就是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合同因对方要约的承诺而成立,所以承诺效力发生之时,就是合同成立之时,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最大量、最普遍的。但合同成立还有其他方式。传统上还有三种方式,一是交叉要约,二是同时表示,三是意思实现。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