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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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人委聘人员侵占财产的责任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1月18日|分类:劳动纠纷 |637人看过

  个人独资企业法        第四十条        投资人委托或者聘用的人员违反本法第二十条规定,侵犯个人独资企业财产权益的,责令退还侵占的财产;给企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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