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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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中投资人的无限责任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1月13日|分类:个人独资公司法 |642人看过

    这就是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三十一条所确立的规则,即:个人独资企业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投资人应当以其个人的其他财产予以清偿。这里有可能出现一种情况,就是个人独资企业的债务超过投资人个人财产,如果涉及个人破产时,这就依照民法方面的规定处理,而在个人独资企业法中未作出这方面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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