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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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约定财产制约定的时间和范围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8年01月03日|分类:婚姻家庭 |674人看过

    关于约定的时间,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对约定的时间不必作更多的限制。约定可以在婚前进行也可以在婚后进行。
    关于约定的范围,婚姻法19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这一规定的范围是比较宽的,根据这一规定,夫妻既可以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婚前财产进行约定;既可以对全部夫妻财产进行约定,也可以对部分夫妻财产进行约定;既可以概括地约定采用某种夫妻财产制,也可以具体地对某一项夫妻财产进行约定;既可以约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或者使用权、管理权、收益权、处分权的行使,也可以约定家庭生活费用的负担、债务清偿责任、婚姻关系终止时财产的分割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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