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 执业资质:1330720**********

  • 执业机构: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提存公证书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7年12月10日|分类:债权债务 |442人看过

()ΧΧ字第ΧΧ号
  兹证债务人ΧΧΧΧ(单位全称)因ΧΧΧΧ(债务依据及无法直接给付的原因),于ΧΧ年Χ月Χ日将债务标的ΧΧΧΧ(标的名称、数量)提交于我处。从即日起,债务人ΧΧΧΧ(单位全称)所欠债权人ΧΧΧΧ(单位全称)的上述债务已经履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ΧΧ省ΧΧ市(县)公证处
      公证员(签名)
      ΧΧ年Χ月Χ日
注:1、此格式适用于债务人无法直接向债权人给付到期债务的提存;
  2、当事人为自然人的,应写明其姓名、性别、出生年月、身份证号码、住址。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