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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海杰律师
执业资质:1330720**********
执业机构:山东铭星律师事务所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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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7年11月28日|分类:刑事辩护 |690人看过
提前解除拘留决定书 ( ) 字第 号 被拘留人 查 因妨害民事诉讼,经本院 年 月 日决定拘留 日,已由公安机关执行。在拘留期间,被拘留人 。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第三款的规定,决定提前解除对 的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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