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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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欺诈的定义是什么?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7年06月26日|分类:债权债务 |1354人看过

民事欺诈主要是指行为人为了用于经营,借以夸大履行能力等欺诈行为以诱使对方当事人陷入认识错误并与其订立合同,不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只希望通过实施欺诈行为获取对方的一定经济利益。

相关法律知识:

合同诈骗,即行为人必须有使对方当事人受欺诈而陷入错误,并因此为意思表示,从而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有欺诈行为。欺诈行为既可以表现为欺诈人以一定的方法故意使对方当事人陷入错误,也可以表现为欺诈人以一定的方法故意阻碍对方当事人使其发生错误;既可以表现为积极的作为方式,也可以表现为本应作为而故意不作为的方式;受欺诈人因受欺诈而陷入错误。这里所说的“错误”,是指对合同内容及其他重要情况的认识缺陷。例如,误将劣质产品认为是优质产品,误将有重大瑕疵的标的物认为无暇疵,误认为欺诈人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等。这种错误,必须是因欺诈人的欺诈行为所致,即受欺诈人陷入错误与欺诈人的欺诈行为之间有因果关系;受欺诈人因听其描述,与看之样品而被蒙蔽,与之签订或履行合同。错误的认识必须是进行意思表示的直接原因。

合同诈骗罪是中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新设立的罪名,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根据中国刑法的规定,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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