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海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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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与管制和行政拘留的区别是什么

发布者:刘海杰律师|时间:2017年06月19日|分类:刑事辩护 |302人看过

1、拘役与行政拘留虽然都是短期剥夺自由的强制方法,但它们之间存在着明显的区别:

(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种类之一;行政拘留属于治安行政处罚。

(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

(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而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

(4)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

(5)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 拘役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但仍需短期关押改造的犯罪分子。

2、管制也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量刑种类。管制是对罪犯不予关押,但限制其一定自由,由公安机关执行和群众监督改造的刑罚方法。判处管制的罪犯仍然留在原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工作或劳动,在劳动中应当同工同酬。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数罪并罚时不得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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