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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离婚,财产要如何分割,该注意些什么

作者:陈建平团队律师时间:2018年12月09日分类:法律常识浏览:426次举报

    夫妻离婚了,共同财产该如何分割如何将夫妻共同财产合法划成两份,分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那么2018夫妻离婚财产如何分割?离婚财产分原则是什么呢?让南京陈建平律师您答

一、离婚财产分原则

在夫妻离婚时,只要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对共同财产的分割的权利是均等的,但这绝不意味着平均分配,那么,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要如何分割?

1、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商处理”,也就是说,离婚财产分割,双方协商决定,不能由一方定。

2、根据《婚姻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男女平等”的原则,不能歧视妇女,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尊重妇女的权利,保护妇女权利。

3、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协商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以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4、给予补偿的原则。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的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是指依法分割夫妻财产时,付出较多义务的一方,可向另一方要求补偿,补偿是从分割后的财产中支付,分割的财产不足支付的,从其个人财产中补足。

5、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由一方的过错导致夫妻感情破裂而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婚姻损害赔偿。《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5.1、重婚的;

5.2、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5.3、实施家庭暴力;

5.4、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协议时应同时对债权债务进行分割,不得因离婚而损害他人和国家、集体的利益,这不仅是法律的规定,也是道德的要求,每个公民都应自觉遵守。

二、夫妻财产分割要注意以下四点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属有书面约定,双方没有争议下进行分割,但是规避法律和损害国家、集体、他人利益的约定无效的。离婚时按照书面约定处理

2夫妻双方对财产分割的协议,在离婚后正式生效,且只对夫妻双方有约束力,不能对抗第三人的债权

3主张为一方个人财产的,负有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只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分居后,分别管理、使用和获得的财产,仍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当均分,但可能因为一方有过错等原因分配不等。

4离婚时一方有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行为的,人民法院在判决时可以少分或者不分,但是误将个人财产作为夫妻共同财产隐藏、转移的,不影响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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