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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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借银行卡,会涉嫌犯罪吗?

发布者:李嘉惠律师|时间:2022年06月21日|分类:刑事辩护 |820人看过

看到本文的标题,

您首先想到的是不是

自己有没有出借过银行卡的行为?

在刑法中有一个罪名大家可能不太熟悉,

名为: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简称帮信

下面通过一则案例来帮助大家了解该罪名。

 

      有个词儿叫勤工俭学。去年19岁刚刚进入大学的同学赵某,想通过自己的课余时间找份兼职。网上看到一则能赚快钱的兼职消息,称只要将银行卡租借给他人,短时间内便可以获得高额报酬。  

      赵某与信息发布者刘某取得联系后,组织郭某、张某、王某等同学,将银行卡和密码都交付给了刘某。四五个小时后,刘某将银行卡归还,并向赵某等人支付了报酬。

      赵某等人共出借6张银行卡给刘某使用,从中获利7500元。他们没有想到的是,几个小时时间里,他们出借的银行卡被他人用来实施电信诈骗,金额流水达300余万元。赵某4人因涉嫌帮信犯罪被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

      实际上,他们进行的资金转账是在帮电信网络诈骗分子转移赃款,也就是大家熟知的洗黑钱。不问资金来源,就随意接收转账,是一种非常危险的行为。

 

德敬普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87条之二条的规定,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上当的都是老年人,年轻人不会轻易受骗!如果有这样的想法你就错了!司法实务中发现,一些在校学生由于社会阅历不足、法治观念淡薄,被蛊惑利用向不法人员提供个人两卡,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的工具人,危害不容小觑,教训十分惨痛。

      在人人拥有银行卡的情况下,仍要借用他人银行卡接收、转移资金,其中显然有猫腻广大群众要切实提高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切勿贪图蝇头小利,心存侥幸。大家对此一定要提高法律意识,谨慎保管使用个人银行卡,避免出借给他人使用,更不要受利益驱使而出租、出售给他人,谨防被犯罪分子用于网络犯罪活动,使自己受到法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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