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
“刷单”类诈骗犯罪
逐渐演变成集返利、传销、诈骗
为一体的混合型犯罪
极具诱惑性和欺骗性
近日,东丽法院审理一起诈骗案件 被告人用自行开发的App 在网络平台以发布任务为噱头 诱使不特定人员充值会员费 从而骗取钱款 案 件 详 情 被告人宋某负责APP的开发及日常维护,被告人张某与焦某、曾某负责推广App、发展会员,董某、谢某(二人均另案处理)参与做任务审核、日常维护以及推广等工作。 该APP以为某短视频平台完成任务为噱头(实际与该平台无任何关系)吸引用户。用户下载APP后,充值299元、599元、999元、1980元,就能成为不同等级的会员,对应不同的任务,等级越高,完成任务后的收益也越多,并要求任务必须在当天完成,才能获取对应的收益。 实际该团伙私下操控任务的完成与否 使用户不能顺利完成任务及提现 以此达到骗取会员费的目的 至案发时 该团伙骗取包括迟某、许某等 600余名被害人在内上万人次的 会员充值费共计1300余万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 被告人张某作为幕后的 策划者、组织者和操纵者 指挥、设计了整体诈骗流程 指使宋某开发诈骗软件 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张某 有期徒刑十年三个月 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