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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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递被泡、外墙漏水,暴雨引发的法律问题,给你支招

发布者:李嘉惠律师|时间:2022年04月08日|分类:合同纠纷 |578人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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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导致快递被泡

是否能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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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提示




 暴雨若超出人类预防能力限度,达到难以避免、不能克服的程度属于不可抗力。但我国进入夏季后降水量充沛,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天气预报的准确度也越来越高,而且暴雨来临前政府都会发布预警提醒市民注意安全,采取预防措施,所以一般情况下,暴雨属于快递公司主观上应当能够遇见的天气情况,不符合不可抗力“不能预见”的要件;发生暴雨时,快递公司可以采取使用全封闭的运输集装箱运输货物、及时启用雨衣等应急设备包扎货物以避免淋湿,因而暴雨也非快递公司“不能克服”的事件。因暴雨天气不符合不可抗力的全部构成要件,暴雨导致快递被泡,快递公司以不可抗力主张免责一般不会得到支持,仍要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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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雨天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的林木

砸伤,谁应担责?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七条 因林木折断、倾倒或者果实坠落等造成他人损害,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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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提示




 当遇到暴雨天气,行人被户外广告牌或折断的林木砸伤,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户外广告牌或折断林木的权属主体承担的是过错推定的损害赔偿责任,即除非户外广告牌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林木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可以证明自己尽到了合理的安全管理义务,不存在过错,例如暴雨前采取加固、设置防护网等安全措施防止损害的发生,否则就应对行人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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