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崇圣律师
李崇圣律师
华律网对所有展示的律师实行严格的 四重认证,确保真实可靠:
1)实名与人脸识别:律师本人需完成实名验证及人脸比对;2)执业证照核验:上传的执业证照片经人工与系统双重审核;3)官方执业信息核验:通过官方渠道对其执业证号进行核实;4)手机号验证:绑定手机号并通过验证码完成本人校验。
综合评分:
5.0
(来自139位用户的真实评价)
山东-烟台合伙人律师执业10年
执业年限10
15192237330

服务地区:全国

咨询我
08:30-18:00

MCN与达人分手时,账号归谁?——虚拟财产归属的法律逻辑与裁判路径

作者:李崇圣律师时间:2026年08月14日分类:律师随笔浏览:11次举报
2026-08-14

一、问题的提出

MCN机构与达人解约时,账号归属往往是争议最激烈、利益牵扯最大的问题。一个运营成熟的账号,凝结着达人的个人形象与创作劳动,也沉淀了机构的资金投入与运营支持。双方分手之际,这个兼具财产价值与人格利益的虚拟存在,究竟应当归属于谁,在实务中尚无统一答案。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七条明确了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但仅作原则性规定,未就虚拟财产的权属认定、分割规则展开。这给司法实践留下了宽阔的解释空间,也使得同类案件在不同法院、不同事实背景下可能呈现不同的裁判结果。本文试图从规范基础、裁判逻辑、类型化分析三个层面,梳理账号归属问题的法律框架,并提出实务层面的应对建议。

二、规范基础:虚拟财产的法律地位

虚拟财产并非法定概念,而是学理与实务中对网络空间中具有经济价值的数字化权益的统称。账号作为虚拟财产的典型形态,其特殊性在于:它既是一组可以登录、操作的数据集合,又是粉丝关系、内容资产、商业价值的载体。

从民法角度看,虚拟财产具有财产属性,可以成为权利客体,受侵权法、合同法保护;从人身权角度看,当账号与特定自然人的姓名、肖像、声音等人格要素深度绑定时,又叠加了一层人格利益。这种复合属性,决定了账号归属并非单纯的对物权属纠纷,而是财产权与人格权交织的复杂问题。

三、裁判逻辑:法院考量的核心要素

梳理近年来的相关判决,可归纳出法院在审理账号归属纠纷时普遍关注的几个维度。

第一,合同约定的效力与限制。

意思自治是合同法的基本原则。双方在合作协议中对账号归属作出的约定,只要不违反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一般应受尊重。然而,这一原则在账号归属问题上受到两个方面的限制。

一是格式条款的规制。若协议由MCN单方提供,账号归属条款在未与达人充分协商的情况下被订入,且明显排除达人主要权利、加重达人责任,达人一方可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四百九十七条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内容或归于无效。

二是约定与事实的背离。即便合同约定账号归机构所有,若账号自始至终以达人个人身份注册、以达人个人形象运营,法院仍可能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综合考量其他因素进行调整,而非机械执行合同条款。

第二,人身依附性的强度。

这是司法实践中权重极高的一个判断因素。账号人身依附性的判断,通常从三个层面展开:注册信息是否指向特定自然人;内容是否以特定达人的个人表演、表达为核心;粉丝关注的核心驱动力是内容主题还是特定人物。

人身依附性越强,账号与特定达人越难以分离,判归达人所有的可能性越大。反之,若账号定位为泛内容主题(如美食教程、宠物日常),出镜人员可替换,内容风格取决于机构策划与制作能力,则机构的投入和贡献在权属认定中的权重相应提高。

第三,投入与贡献的衡量。

在合同约定不明或被认定无效时,法院会转向对双方实际贡献的权衡。机构的投入包括孵化成本、流量采买、运营团队人力等;达人的贡献则体现为个人影响力的注入、创作劳动的付出以及时间精力的持续投入。

需要指出的是,法院在此处进行的并非精确的财务核算,而是一种综合性的利益衡量。最终的裁判结果往往是折中产物——账号判归一方所有,另一方获得折价补偿或一定期限的收益分成。这符合民法中的公平原则,也避免了简单二选一带来的不公。

四、特殊情形的处理

有两个问题值得单独讨论。

其一,实名认证的约束。多数平台要求账号绑定个人身份信息,且认证一经完成难以更改。这意味着,即便法院判决账号归MCN所有,在执行层面可能面临平台规则的限制。这一事实因素,有时也会反向影响法院对归属本身的判断——与其作出难以执行的判决,不如在归属认定阶段便将执行可行性纳入考量。

其二,自带账号的权属认定。达人携带签约前已注册并积累一定粉丝的账号加入MCN,该账号通常被认定为达人的个人财产。MCN在合作期间的运营投入,可主张投入成本的返还或增值部分的利益分配,但很难直接主张账号所有权,除非协议中存在明确的转让约定。

五、从权利争夺到利益安排

账号归属纠纷之所以频发,根源并不在于法律规则的缺失,而在于当事人在合作之初对这一问题缺乏充分的预期和安排。事后诉讼,无论结果如何,往往意味着账号价值的贬损、双方关系的彻底破裂。

从实务角度出发,与其事后争夺,不如事先约定。合理的合同条款不是一方压制另一方的工具,而是为双方提供稳定预期的框架。对于人身依附性强、难以与达人分离的账号,MCN与其执着于所有权的归属,不如设计一种利益分享机制——解约时账号归达人,机构获得合理补偿或持续收益——这既降低了履约风险,也更容易获得司法支持。

对于达人而言,同样需要认识到,MCN的投入并非无偿。账号的成长凝聚了多方的努力,解约时的利益安排应当反映这一现实。理性协商、尊重贡献,才可能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方案。


李崇圣律师,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律师,烟台民商事委员会委员,小额诉讼团队负责人。主要执业领域:交通事故纠纷,劳动纠纷,小额... 查看详细 >>
  • 执业地区:山东-烟台
  • 执业单位: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
  • 律师职务:合伙人律师
  • 执业证号:1370620********41
  • 擅长领域: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法
山东乾元律师事务所
1370620********41 刑事辩护、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公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