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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婷律师巧破“假章”迷局,为工头勾某某追回29万血汗钱

发布者:杨婷律师 时间:2026年07月21日 100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2021年,工头勾某某带领班组为都江堰某楼盘项目做油漆工程。完工后,公司却拖欠工资,只给了一张盖有公章的欠条。没想到,当勾某某拿着欠条去法院起诉时,公司竟称公章是伪造的,试图赖掉近30万元的血汗钱。四川同方正律师事务所的杨婷律师临危受命,为工友们打赢了这场艰难的官司。

案情简介:一张欠条引发的“真假公章”罗生门

勾某某班组完成油漆工程后,与项目现场负责人顾某某、公司股东李某某等人结算,确认公司尚欠工资57万余元。公司出具了盖有公章的结算单和欠条。然而,在支付了部分款项后,公司便以各种理由拖欠剩余的29万余元。勾某某无奈之下将公司告上法庭。庭审中,公司辩称,勾某某是与其他包工头建立的合同关系,与公司无关,并申请对欠条上的公章进行鉴定。鉴定结果显示,公章确与公司备案的不符。案件一度陷入僵局。

专业抗辩:杨婷律师的“表见代理”破局之道

面对“假章”的不利局面,杨婷律师没有纠缠于印章真假,而是精准地抓住了案件的核心——表见代理

  1. 锁定关键人物身份:杨婷律师指出,与公司结算并签字的顾某某,是公司在该项目上的现场负责人。在另一起同类案件中,公司也认可了顾某某的负责人身份。因此,顾某某的签字行为,足以让勾某某相信他有权代表公司。

  2. 揭示公司付款事实:杨婷律师强调,在结算后,公司的股东李某某曾多次直接向勾某某转账支付工资。在催款通话录音中,李某某也从未否认公司的付款责任,反而以“公司股东老板之一”的身份协商打折付款。这些行为都表明,公司以实际行动认可了这笔债务。

  3. 驳斥公司“甩锅”说辞:针对公司辩称是“代其他包工头付款”的说法,杨婷律师指出,公司未能提供任何书面分包合同来证明其说法,应承担举证不利的后果。

判决结果:法院采信律师意见,工人胜诉

法院最终完全采纳了杨婷律师的代理意见。法院认为,尽管印章是假的,但顾某某作为公司认可的现场负责人,其签字行为构成了“表见代理”,法律后果应由公司承担。同时,公司股东李某某的付款和协商行为,也进一步证实了公司对债务的认可。

最终,法院判决公司向勾某某支付拖欠的劳务费298,400元及相应利息。

社会意义:为农民工维权点亮一盏灯

此案的意义在于,它明确了在建设工程领域,即使合同或结算单上的公章是伪造的,但只要相对方有理由相信签字人有代理权(即构成表见代理),公司仍需承担责任。杨婷律师凭借深厚的法律功底和敏锐的洞察力,在看似必败的局面下找到突破口,成功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类似案件的维权提供了宝贵的司法实践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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