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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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购毒品如何处罚

发布者:谢涛律师|时间:2019年06月15日|分类:毒品犯罪 |696人看过


代购毒品是否构成犯罪?什么情况下构成犯罪什么情况下不构成犯罪?如构成犯罪又构成何罪,如何处罚?下面笔者就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大连会议纪要精神,对上述问题进行简单阐述:

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不构成犯罪

1、主观上不具有牟利目的;

2、客观上没有实施加价、变相加价等从中牟利的行为;

3、毒品数量没有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

4、购买者购买毒品仅用于自吸,不能是用来实施毒品犯罪(要求主观上明知)。

二、按非法持有毒品罪处罚

尽管有证据证明行为人不以牟利为目的,没有实施加价、变相加价等从中牟利的行为,且为他人代购仅用于吸食的毒品,但是毒品数量超过刑法第三百四十八条规定的最低数量标准的,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定罪处罚。

三、按共同犯罪处理

如果明知他人购买毒品是为了实施犯罪而为其代购毒品,无论是否牟利,都与他人构成共同犯罪。比如,明知他人购买毒品是为了贩卖毒品,不管代购人有没有获利,都构成贩卖毒品罪的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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