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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逃逸后良心发现主动投案算自首吗?

发布者:曾丽明律师|时间:2017年06月22日|分类:刑事辩护 |621人看过

肇事逃逸后良心发现主动投案算自首吗?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发生交通事故,受害者是不幸的,但是肇事者也是慌乱的,在那个发生的时刻更是六神无主,难免作出不理智的决定。这也是为什么那么多肇事者选择逃逸的因素。很多交通事故肇事者逃逸后,待情绪稳定后,会良心发现,想要主动坦白自己的过错做些弥补,这个时候,还算是自首吗?

  

先明确下,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的,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允许交通肇事逃逸后又自首的吗?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若干具体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规定,“交通肇事逃逸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应认定为自首,但应依法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视情决定对其是否从宽处罚以及从宽处罚的幅度”。

  

不难看出,刑法规定的精神并非鼓励肇事人逃逸,而是鼓励逃逸者积极投案。确切地说就是,在交通肇事后,首先鼓励肇事人保护现场、抢救伤者,并向公安机关报告,从而获得认定为自首并在较大程度上从宽处罚的“宽大处理”,这是法律给肇事人提供的第一次“机会”。

  

如果肇事人逃逸,浪费了这次“机会”,法律就鼓励逃逸的肇事人自首,虽然以较重法定刑为基准进行处罚,但仍可通过自首获得一定程度的“宽大处理”,这是法律提供的第二次“机会”。如果肇事人再次错失良机,仍没有自动投案,那么,在被查获归案后就没有“自首”这一法定从宽处罚情节;如果案件存在“因逃逸致人死亡”的情节,那等待肇事人的将是更严厉的惩罚。

  

所以,交通肇事逃逸者,无论你逃逸是出于什么原因,法律都鼓励你能直面自己的错误,勇敢的承担责任,说出自己的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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