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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哪些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吗?

发布者:曾丽明律师|时间:2017年02月08日|分类:刑事辩护 |515人看过

正当防卫,指对正在进行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的成立需要满足既定的条件,你知道哪些行为是不属于正当防卫吗?


正当防卫符合的5个条件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的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1、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


4、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5、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


10种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1、打架斗殴中,任何一方对他人实施的暴力侵害行为。两人及多人打架斗殴,一方先动手,后动手的一方实施的所谓反击他人侵害行为的行为,不属于正当防卫。


2、对假想中的不法侵害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不法侵害必须是在客观上确实存在,而不是主观想象的或者推测的。


3、对尚未开始不法侵害行为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4、对自动停止,或者已经实施终了的不法侵害的行为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5、不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者本人,而是无关的第三者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6、不法侵害者已被制伏,或者已经丧失继续侵害能力时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7、防卫挑拨式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即为了侵害对方,故意挑逗他人向自己进攻,然后借口正当防卫加害对方。


8、对精神病人或者无刑事责任能力的未成年人的侵害行为实施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


9、对合法行为采取的所谓“正当防卫”行为。公安人员依法逮捕、拘留犯罪嫌疑人等合法行为,嫌疑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实行所谓的“正当防卫”。对紧急避险行为也不能实行正当防卫。


10、起先是正当防卫,但后来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行为。此种行为,法律称为“防卫过当”,不属正当防卫的范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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