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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合同

发布者:邱赞华律师|时间:2019年08月28日|分类:合同纠纷 |266人看过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深圳市经济特区房屋租赁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供双方遵守。

第一条、租赁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将拥有的位于深圳市  区  街道   社区  巷  号  楼整栋房屋出租给乙方管理使用。乙方完全了解出租房屋性质和现状。

2、出租房屋共   层,面积共约    平方米 。

3、该房屋现有装修及设施、设备情况详见合同附件。

  该附件作为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第二条 、租赁期限、用途。

1、该房屋租赁期为   年,自2013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为居住使用。

3、租赁期满,甲方收回出租房屋,乙方应如期交还。

  乙方如要求续租,则必须在租赁期满一个月之前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第三条 租金及押金

1、上述房屋每月租金金额。

在上述租赁期间内,甲乙双方采取固定租金方式,乙方每月向甲方交付租金人民币        元。

2、房屋租金支付时间。

乙方应于每月   日前向甲方交付租金,甲方收款后应提供给乙方有效的收款凭证。

3、特别说明。

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前,乙方已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元正(     元),其中人民币     元作为租赁房屋的押金,其他人民币      元作为乙方向甲方预交租金。按每月租金人民币     元,即乙方预交付租金至       日。

第四条 房屋修缮与使用

1、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主体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均由乙方负责(甲方同意维护的除外)。

2、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3、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对内部装修设计规模、范围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五条 房屋的转让与转租

1、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定程序转让该出租的房屋,转让后本合同对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有效。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须在一个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约定条件,严重影响居住,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房屋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押金不予退回;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转租、转借承租房屋。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坏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修复的。

 (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改变本合同约定的房屋租赁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6)逾期未交纳按约定应当由乙方交纳的各项费用或水电费达到     元。  

 (7)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

   4、特别约定:甲方因为政策、条件允许可以并决定拆旧建新的,甲方随时可以解除合同,甲方提前30天通知乙方即可,乙方在甲方发出通知后30内务必清空房屋交付甲方,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补偿责任。乙方应当告知实际使用人或租户该情况,避免乙方不能如期交房。

第七条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五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八条 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除第六条第4款提前收回房屋的, 甲方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押金不予退回。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4)拖欠房租累计一个月以上的。

5)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 3倍支付滞纳金。

5、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3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6、乙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政府各部门有关要求,做好消防、治安等安全工作,若因管理不善导致安全事故的,由乙方负责承担,若有关部门责令(判决)由甲方先行承担的,甲方有权全额向乙方追偿(可先从押金中扣除)。

第九条 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或甲方决定拆旧建新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二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十三条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二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约日期: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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