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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志文酒驾被罚,公众人物须带头守法

发布者:刘金凤律师|时间:2015年11月05日|分类:交通事故 |1242人看过

案件描述

据网络报道:25日晚23时50分许,民警在上海长宁区延安西路虹许路路口设卡盘查时,查获一涉嫌酒后驾车违法行为的男子,经确认为演员王志文。随后,其血样被送司法鉴定,警方暂扣其驾驶证并展开相关调查取证工作。26日上午从上海市公安局获悉,王志文血液中酒精含量经司法鉴定为0.28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

  上海警方在接受央视记者采访时表示,依据交通法规定,对王志文处以罚款1000元、扣证6个月、记12分,同时参加交通法规学习班,在学习班考试合格后,满6个月方可通过成绩单领回驾驶证。

  公众人物必须带头守法

  演员王志文酒后驾车被查,不过是一件普通的违法事件,为何如此引起人们的关注呢?

  主要是因为他不是一般的人物,他是知名演员,是公众人物,在人们的心目中,他不应当发生这样的事情,但却发生了,所以人们诧异。

  不光是知名演员,还包括有一个地区的重要领导、重要岗位的公务员、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军人、教授等,如果不谨慎、不检点,产生语言或者行为上的不当、错误或者违法,就会给人们的思想造成误差:他怎么会这样呢?

  因为在人们看来,他应当不会这样,他应当自重,他应当守法。

  诸如王志文公众人物违法让人惊诧的例子已经很多了,应当警醒。

  公众人物,领导干部,执法人员,必须带头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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