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刘广全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09日 275人看过 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案例点评:
一、案件简述:
陆先生与被告马女士、陆女士是熟人关系,其二人经营梵坤公司。2018年12月,被告陆女士因公司资金紧张找到原告陆先生筹借。2018年12月27日,原、被告签订借款协议,双方约定借款金额为80万元,借款期为半年, 年利率为24%,借款由欣润公司、梵坤公司、马女士等作为担保人,各担保人一致同意为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借款到期后,被告拒不还款,原告多次催要无果诉至法院。
二、律师点评:
1、该案涉及的名义80万借款,实收51万。
2、代理人通过详尽的证据和严密的法庭询问,迫使原告承认实际借款金额,并达成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