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钱办事没办成钱也不退,是否构成诈骗,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诈骗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如果收钱的人虚构了事实,隐瞒了真相,不退钱就可能构成诈骗。例如,明明所委托的事情根本就没有去办,或者去办了根本就没有办成,但是欺骗被害人说这个事情已经办的差不多了,在进行当中就差什么什么手续没有办,实际上根本就没有这一回事,等到约定的时间呢也没有办成,就是不停的找借口来编造,谎言来欺骗被害人,这就是典型的诈骗。
然而,如果受托的人明确说尽力办不保证办好,最后受托的人可能把这个钱花掉了,没有能力退了,这种信心就不能算诈骗,只是说他把你的钱挪用了,但是因为没有办成。如果收钱的人确实是想真的给你办事,也付出了行动,只是事没办成,那这种情况一般是属于民事纠纷,并不构成诈骗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