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月刚律师
无论在法院工作,还是从事律师工作,都是秉承对法律的敬仰。
18613618951
咨询时间:09:00-21:59 服务地区

邵某妨害公务案

发布者:刘月刚律师 时间:2019年10月18日 3268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律师点评:

2017年10月23日21时40分许,被告人邵某酒后驾驶车牌号为鲁N×××**的东风悦达起亚秀尔轿车,遇到执勤交警检查,被告人邵某在明知交警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情况下,为躲避检查、抗拒执法,强行倒车将赶来支援检查的执勤交警(辅警)段某撞伤,后将马路护栏撞坏并驾车逆行逃离现场。经法医学鉴定,段某的伤系轻伤二级”。其行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五款、第六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构成妨害公务罪。

我接受委托后,会见了被告人邵某,并详细阅卷。得出被告人有邵某有自首情节,且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案发后,积极主动赔偿受伤辅警段某部分损失,又无犯罪前科,系初犯、偶犯。

经过开庭审理,最后我的辩护观点全部被彩信,判处邵某一年五个月。

被告人邵某及家属均对判决结果表示满意。


刘月刚律师 已认证
  • 执业13年
  • 18613618951
  • 山东载熙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 入驻华律

    5年

  • 用户采纳

    1次 (优于73.29%的律师)

  • 用户点赞

    2次 (优于84.98%的律师)

  • 平台积分

    4900分 (优于92.08%的律师)

  • 响应时间

    一天内

  • 投稿文章

    30篇 (优于97.53%的律师)

版权所有:刘月刚律师IP属地:山东
技术支持:华律网蜀ICP备11014096号-1 个人网站总访问量:45856 昨日访问量:41

华律网提示:本页面内容信息由律师本人发布并对信息的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如您对信息真实性及合法性有质疑,请向华律网投诉入口反馈, 有害信息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