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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山县离婚调解成功案例

发布者:马淑清律师 时间:2019年05月25日 634人看过举报

律师观点分析

  办案过程:委托人龚某与郑某相识后4年后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孩,现仅才2周岁,因婚后委托人与郑某长期分居,双方感情逐渐淡漠,后来郑某沉迷于赌博,不尽抚养义务,委托人与郑某经常闹离婚,非常痛苦。本律师接收案件后,了解了相关情况,从法律上阐明,委托人第一次提出离婚诉讼被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较小,但是委托人执意提出诉讼,要求男、女双方离婚,婚生小孩归自己抚养,郑某承担每月2000元抚养费至孩子成年。律师在庭审过程中,发现男方郑某的态度较好,并且双方都有离婚的愿意,只是在孩子的抚养费问题上有所争执。在委托人无法提供证据证明郑某的收入情况下,果断提出新的抚养费承担方案。经过调解,双方达成离婚的调解协议,约定婚生孩子归委托人抚养至成年,郑某支付每月1000元抚养费,孩子自幼儿园起至大学本科毕业的教育费用由男、女双方各半承担。之后,委托人与郑某签署了调解书后,和平分手。

  律师点评: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问题是离婚纠纷的两大焦点问题。关于抚养权归属,是以利于孩子今后的学习和成长为原则的,相关指标有个人品行、经济、一惯共同生活情况、现有生活情况、一方有否有不利于孩子抚养的情况等。关于孩子抚养费,男、女双方离婚后都是要承担孩子抚养费的,一方抚养小孩本身要付出人力钱财,另一方支付的抚养费,一般为其收入的20%-30%。法律规定父母对孩子的抚养义务是到孩子18周岁,但不妨碍父母在离婚时高于法律的约定。本案中的抚养费不仅包括基本费用每月1000元至孩子18周岁成年,还额外增加了孩子自幼儿园起至大学本科毕业的教育费用由父母各半承担,更好的维护了孩子今后的学习和成长。离婚虽然是父母感情的不和,但是不要伤及孩子,这一对这么解决还是不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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