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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冷库动迁补偿标准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6月28日|分类:法律顾问 |1393人看过

一、国家冷库动迁补偿标准

并没有统一的标准限制,一般按照当地政府的补偿政策处理,可以与当地政府进行协商解决。

由于我国现行的法律中并没有专门的冷库拆迁补偿标准,可以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规定执行。

二、关于冷冻库拆迁补偿的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应当不得低于市场评估的价值)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二十三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第二十五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如果遇到拆迁补偿不合理,可以找律师进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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