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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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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禁止分割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9日|分类:法律顾问 |184人看过

财产禁止分割的情形有哪些

财产禁止分割的情形有以下这些: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家庭财产和夫妻财产的区别

1、家庭共同财产发生的时间与夫妻共同财产不同,夫妻共同财产必须是发生夫妻关系存续期间,而家庭共同财产不是从缔结家庭关系时发生,而是在家庭成员有了财产并愿意成立家庭共同财产的约定生效时发生;

2、家庭共同财产的来源是由家庭成员共同所得和各自所得构成,财产的范围以约定为准,而夫妻共同财产基本是夫妻双方各自所得,除非有特别约定,否则全部从法定。

3、家庭共同财产的约定可以是书面的,也可以是口头的,还可以由默示的行为表现出来,如在我国农村,许多家庭中父母、子女、媳妇、女婿共同参加生产劳动,同吃同住,劳动所得和生活支出由家庭统一支配,这样的一种生活习惯可以看成是被告家庭共同财产制的默示,而婚姻法中明确规定,夫妻对共同财产的约定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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