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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抚养关系解除财产如何分割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3日|分类:法律顾问 |232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抚养关系解除财产如何分割

《民法典》中抚养关系解除财产分割情况:

1.无权分割。养父母的财产属于他的个人财产,只要他活着不愿意分割,其他人无权分割;

2.自愿赠与。养父母愿意分部分财产给养子女;

3.遗嘱继承。养父母死亡前遗嘱指定由养子女继承的,养子女有权依法继承。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定义】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二百零七条 【物权平等保护原则】国家、集体、私人的物权和其他权利人的物权受法律平等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犯。

二、抚养关系如何解除

只有养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可以解除,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条件下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协议解除及因违法行为而解除】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五条 【关系恶化而协议解除】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一千一百一十六条 【解除收养关系登记】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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