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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如何办不动产权证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6月10日|分类:法律顾问 |184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二手房买卖如何办不动产权证

进行二手房买卖时,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完成交易缴纳税费后,当事人持买卖合同、税费凭证、房产证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产权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效力】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一条 【不动产登记申请资料】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第三方见证才有效吗

订立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其实不需要第三方的见证,但为保证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可以先确定转让人是否有出卖房屋的实体权利。

并且,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判断:

1、房屋的所有权人出卖房屋的:确定出卖人是否与房屋产权证或者其他房屋合法来源证明文件上的名称一致,必要时可以直接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询。

2、委托或代理出卖的:注意审查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转让房屋产权证上的名称一致,是否经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是否有所有权人同意或授权出卖的书面证明材料。

3、共有房屋出卖的:注意审查是否经其他共有人同意,是否有其他共有人同意出卖的书面证明材料。

接着,买受人还要审查二手房的实际状态,具体如下:

1、审查转让的房屋是否违反规划、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工程未经竣工验收、未能办理合法的销售手续等原因不能办理房屋合法产权的房屋;

2、审查转让的房屋是否属于经济适用房;

3、审查转让的房屋是否被依法查封;

4、城镇居民不得购买农民的住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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