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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间的继承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5月25日|分类:法律顾问 |316人看过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夫妻间的继承是基于相互之间的婚姻关系,因此,只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配偶一方死亡,另一方才有继承权。如果继承开始前,双方已经离婚了,则他方无继承权。

  生存配偶继承了死亡配偶财产后,就取得了该财产的所有权,可以行使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任何组织、个人都不得干涉生存配偶的上述权利,该权利并不因他们是否再婚而有所改变。

  继承可能有另外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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