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吟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合同未到期解约是否要赔违约金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9日|分类:法律顾问 |160人看过

读者李女士:我在一所民办学校工作,签订劳动合同至2010年12月到期。今年7月我考上了公办学校,办理调动时,民办学校以合同未到期为由,让我赔偿1个月的工资,并且扣发了我7月份的工资。5月份我去公办学校报名考试时,现在的学校没有提出异议,并为我开具了允许报考的证明。请问,我是否要支付违约金?

**华特律师事务所黄金如律师:民办学校要求你赔偿一个月的违约金是不合理的,另外扣发你工资也是违法的。用人单位,包括民办学校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除了对培训费、竞业禁止情形下可作出违约金约定,其他情形下都不能约定有违约金,有约定违约金的劳动合同条款无效。按《劳动合同法》规定,你只要用书面形式提前一个月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至于扣发的工资,你可以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回。(文字整理/记者刘星)

华律网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