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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违约损害赔偿的构成要件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5月14日|分类:法律顾问 |158人看过

1、违约行为。包括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也可称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到来之前,一方无正当理由,明确表示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履行合同,或者其行为表明其在履行期到来后将不可能履行合同。实际违约即实际发生的违约行为,包括不能履行、拒绝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等。

2、具有损失。一般认为,损失是指财产或者权益所遭受的不利益状态,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又称积极损失,指既存利益因违约而减少。间接损失又称消极损失,指可得利益因违约行为而没有获得的损失。这种损失必须是确定的,但不限于已经发生的损失,那些确实会发生的损失也应包括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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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违约行为与损失的发生有因果关系。所谓因果关系是指违约行为与损失之间的相互联系,即损失是由违约行为造成的。因果关系决定着赔偿损失的责任是否成立及损害赔偿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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