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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关于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规定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4月25日|分类:法律顾问 |817人看过

民法典中关于缔约过失责任有哪些规定

我国《民法典》第五百条 【缔约过失责任】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缔约过失责任构成要件

1、发生在订立合同的过程中,合同尚未生效,或者虽已生效但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与违约责任的区别)。

2、当事人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所要求的义务。

3、受害方的依赖利益遭受损失。

依赖利益损失,指一方实施某种行为后,另一方对此产生依赖,并为此发生了费用,但前者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导致合同未成立或无效,该费用未得到补偿而受到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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