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吟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4月15日|分类:法律顾问 |435人看过

违约责任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中国由于实行严格的违约责任归责原则,采用的学说为四要件说,为

(1)有违约行为;

(2)有损害事实;

(3)违约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4)无免责事由。

违约责任的定义

违约责任,又称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因违反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合同义务包括约定义务和法定义务,因此,违约责任是合同当事人不按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义务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

违约行为的分类

(1)单方违约与双方违约。双方违约,是指双方当事人分别违反了自己的合同义务。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可见,在双方违约情况下,双方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抵销。

(2)根本违约与非根本违约。以违约行为是否导致另一方订约目的不能实现为标准,违约行为可作此分类。其主要区别在于,根本违约可构成民法典定解除的理由。

(3)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与迟延履行。

(4)实际违约与预期违约。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