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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除合同与违约责任可否并存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8日|分类:法律顾问 |171人看过

解除合同与违约责任可不可以并存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解除合同与违约责任是可以并存的,如果双方在合同中有约定解除合同后要支付违约金的,就是属于解除合同和违约责任并存的情形。

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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