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效力待定合同不被追认能主张缔约过失赔偿吗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3月07日|分类:法律顾问 |180人看过

效力待定合同不被追认能主张缔约过失赔偿吗

1、效力待定合同不被追认的,也可以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不过,合同一方主张赔偿时,还得确定自身是否有过错。如果自己明知对方不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比如共有房产买卖合同,明明知道地方的房不属于一个人的,那么即使没被追认受有损失,可能就得自担损失。

2、出现以下情形并遭受损失的可以主张缔约过失赔偿:

(1) 恶意磋商;

(2) 欺诈;

(3) 违反人格和人格尊严等违反诚实信用原则;

(4) 擅自撤销要约;

(5) 订立合同时未尽通知、保密等义务;

(6) 订立合同时时未尽保护义务侵害对方的人身权、物权;

(7) 合同不成立;

(8) 合同无效;

(9) 合同被变更或撤销;

(10) 合同不被追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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