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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已履行完毕可否要求支付违约金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1年02月22日|分类:法律顾问 |301人看过

一,合同已履行完毕可否要求支付违约金

如果存在违约情形可以要求支付违约金。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而依法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是合同责任中一种重要的形式,违约责任不同于无效合同的后果,违约责任的成立以有效的合同存在为前提的。

《民法典》第567条规定,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不影响合同中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因此在合同因为一方违约,而另一方依法解除的情况下,合同约定的违约条款仍然是合法有效的,被违约一方仍然可以请求违约金,只极富在本质上,合同当事人在多数场合里约定的违约金是对受害方的损失进行填补。非违约方向违约方主张的违约金并不是可期待利益,而只是待弥补的损失。

二、何时可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是违约责任的最基本形式,当合同一方因对方的违约行为而遭受损失时,其可以要求对方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赔偿的损失额,根据我国的有关规定,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可得利益损失,即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另外,须注意当事人一方违约后,对方应当采取适当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没有采取适当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不得就扩大的损失要求赔偿,但当事人因防止损失扩大而支出的合理费用,由违约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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