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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家暴者是否可以构成故意杀人罪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0年11月20日|分类:法律顾问 |148人看过

12月14日小编证实,网上的内容基本属实。当事男孩名叫浩-浩(化名),今年刚满6周岁,目前在溧阳一所幼儿园读大班。孩子的婶婶吕女士目睹了事发经过。据她介绍,12月12日,一夜没回家的浩-浩被父亲用绳子捆绑起来,并用绳子勒住脖子吊在房门上。

律师解读严重家暴者可构成故意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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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人,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民主权利罪的一种。是中国刑法中少数性质最恶劣的犯罪行为之一。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杀人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就构成故意杀人罪。由于生命权利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因此,不管被害人是否实际被杀,不管杀人行为处于故意犯罪的预备、未遂、中止等哪个阶段,都构成犯罪,应当立案追究。

故意杀人罪中的“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即为故意。故意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又可分为两种情况,即明知可能和明知必然。间接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男童父亲经常对孩子动则打骂,几次三番差点要了孩子的性命,而将孩子吊在门上的行为明显具有杀害孩子的可能和故意,其行为已经不是简单地家暴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应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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