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吟律师团律师

  • 执业资质:1330120**********

  • 执业机构: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打印此页返回列表

民法典中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诉讼时效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4年05月13日|分类:法律顾问 |590人看过

一、民法典中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赔偿数额的确定】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二、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

  关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诉讼时效是指民事权利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在法定的时效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当时效期间届满时,债务人获得诉讼时效抗辩权。

  三、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具体如下:

  1.医疗费医疗机构出具的收款凭证以及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3.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4.交通费以实际因就医发生的正式票据为依据。

  5.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0 收藏

相关阅读

免责声明:以上所展示的会员介绍、亲办案例等信息,由会员律师提供;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合法性由其本人负责,华律网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