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律中哪些行为可以认定为家暴
家庭中存在暴力现象是较为普遍的,但不是所有家庭中的打骂、争执行为都能定义为家庭暴力,法律要求认定家庭暴力必须造成身体上、精神上的一定伤害后果。
殴打行为导致了轻伤以上严重后果时,法院才有可能认定构成家庭暴力。因此,认定家庭暴力中的身体暴力,必须是经常性的和严重性的暴力行为。所以夫妻间争执打闹不能算做家庭暴力。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 本法所称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二、家庭暴力中施暴方会承担什么责任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是一种侵犯人权、危害社会的违法行为,实施这种行为的人依法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民事责任。家庭暴力是法定离婚理由之一,而且受害者可以要求家庭暴力实施者承担损害赔偿的民事责任。
2、行政法律责任。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对实施家庭暴力尚未构成犯罪的可处以15日以下拘留、2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刑事责任。严重的家庭暴力会构成刑法中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虐待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侮辱罪等。
4、根据法律法规,家庭暴力实施者以暴力手段干涉家庭成员结婚和离婚自由的,同样触犯刑法,构成暴力干涉婚姻自由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