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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执业机构:浙江匡智律师事务所

  • 擅长领域:拆迁安置刑事辩护婚姻家庭债权债务公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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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讼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发布者:龙吟律师团律师|时间:2023年06月23日|分类:法律顾问 |183人看过

一、诉讼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1、委托律师起草起诉状;

  2、准备诉讼所需要的证据;

  3、向有管辖权的法院递交起诉状和证据;

  4、法院决定是否受理该诉讼;

  5、法院受理该离婚诉讼案件之后,在法定时间内向对方发送起诉状副本;

  6、法院安排开庭时间并向双方发送传票;

  7、开庭:双方均可以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专业人士代理诉讼(一般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必须到庭,如果因特殊原因实在不能到庭,必须向法庭出具是否离婚的书面意见);

  8、法院依照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和双方提交的证据情况对是否准予离婚,以及如何分割财产,子女抚养问题如何解决等问题作出判决。

诉讼离婚手续如何办理

  二、什么情况下可以起诉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三、起诉离婚需要的材料

  1、必备材料

  (1)原告方的身份证原件,审核完即归还原告。

  (2)双方夫妻关系的证明,一般可提供结婚证和婚姻登记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夫妻共同财产的证明,一般提交财产清单即可,具体在开庭时提交也可。

  (4)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5)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

  2、其他材料

  (1)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2)婚后夫妻感情变化、引起离婚原因的证明材料。

  (3)夫妻关系现状的证明材料。

  (4)双方经济状况的证明材料。

  (5)需要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提供疾病或无劳动能力、经济来源状况的证明。

  (6)需要经济补偿的,提供财产约定书、一方抚育子女、照料老人的证词和录音材料等。

  (7)要求对方给予精神损害赔偿的,提供对方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等的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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