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财产遗嘱怎样写
立遗嘱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身份证号
见证人(代书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身份证号
见证人:姓名、性别、民族、年龄、住址、身份证号
为了防止遗产继承纠纷,特请 和 作为见证人,并委托 代书遗嘱如下:
(一)由于本人经常患有高血压 或其它疾病,为防止意外死亡和遗产继承纠纷,特立本遗嘱。
(二)本人现有主要财产如下:
房屋X套座落于 。
(三)对于上述财产,本人处理如下:
银行存款由X继承; 座落于X房屋四分之三套由X与X继承。
(四)希望大家尊重本人的遗愿,和平处理遗产继承事宜。
(五)本遗嘱一式三份,由 各保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立遗嘱地点:
立遗嘱人: (捺手印) 年 月 日
代书人: (签字) 年 月 日
见证人: (签字) 年 月 日

二、遗嘱继承和遗赠继承顺序冲突以哪个为准
遗赠扶养协议优先。根据法律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根据上述法条规定,在法定继承、遗嘱继承和遗赠扶养协议中,两个以上同时存在的情况下,遗嘱可以否定法定继承;遗赠扶养协议可以否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全部存在的时候,只能按遗赠扶养协议办理;没有遗嘱和遗赠扶养协议的,才能按法定继承办理。相关司法解释也规定,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后,如果遗赠扶养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照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有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