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级案由没有的,适用三级案由。应是“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民事案件案由规定(2007年10月29日通过 2011年2月18日修正 同日(法〔2011〕41号)发布施行)
十、合同纠纷
82、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1)商品房预约合同纠纷
(2)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
(3)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
(4)商品房委托代理销售合同纠纷
(5)经济适用房转让合同纠纷
(6)农村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印发修改后的《民事案件案由规定》的通知
(法〔2011〕42号 2011年2月18日发布实施)
二、二手房买卖合同纠纷
一、房价上涨过快,卖家毁约的纠纷;
二、买家贷款出现障碍的纠纷;
三、交易税费计算出现误差的纠纷;
四、支付定金的纠纷;
五、中介费支付的纠纷;
六、户口问题的纠纷。